更新时间:2026-10-21 08:36:28点击:
原标题:澄迈:“认房不认贷”落地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9月25日消息(记者 王小畅)23日,澄迈县人民政府印发了《关于优化澄迈县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,标志着“认房不认贷”在澄迈落地。
据了解,为了更好地满足澄迈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(建房〔2023〕52号)要求,经澄迈县政府批准同意,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,家庭成员在澄迈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,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。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(王小畅)